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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事项

保持社会距离活动,将从4月20日起至5月5日以略微放缓的形式继续保持

  • 制定日期2020.04.30
公告事项 详细信息

保持社会距离活动,将从4月20日起至5月5日以略微放缓的形式继续保持

室外/ 分散设施



公共设施中国立公园、自然休养林等处在遵守防控守则的基础上,分阶段重新开始运营



室外/ 密集设施



“无观众职业棒球”等具备“分散”条件的活动,可限制性地重新运营



民间部分



必须实施的考试等无法避免的情况,在遵守防控守则的范围内,可限制性地允许施行



娱乐设施、部分生活体育设施、学院、宗教设施等保持现有行政命令(遵守防控守则命令等),从劝告停止运营调整为劝告自行控制运营



但是若发现大危险,随时会提高保持距离的强度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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